公告日期:2018-01-12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1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江先生的通知,黄江先生计划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8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数不超过92,6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黄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70,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其中无限
售流通股92,610股,高管锁定股79,973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97,858股。
二、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于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对方吴志明等发行
股份用于购买资产,黄江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票为黄江先生作为交易对方取得的公司为购买资产而向其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于2015年12月3日登记上市,并于2016年12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减持期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8月3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数不超过92,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5%。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黄江先生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承诺:本人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该等
股份登记至本人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黄江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黄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江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黄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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