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8-030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签订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分为污水处理
厂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两个部分,项目总体采用“DB+委托运营+BOT”模式运作。项目投资金额为28,304.37万元,约占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4.19%,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不排除合同履约过程中公司在短期内承担较大资金压力的风险。
2、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运营期28年,存在因市场
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或部分投资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3、项目合同中所述的项目投资额为项目建设投资成本估算金额,实际金额以石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委托的审计机构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故投资额可能会有所变动。
4、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间随着水价、电价和药剂材料价格等因素的波动变化,以及国家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指数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等因素,政府付费将可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予以调整。
5、尽管项目合同已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条件、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一定的履约风险。
二、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刊登了《关于联合体预成交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联合体成交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公告》,由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作为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参与了“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PPP项目”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并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近日,联合体和项目实施机构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签订了《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联合体拟与石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体共同签署补充协议,项目公司全面承继联合体在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但联合体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除外。
三、审批情况
1、2017年9月15日,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石首市乡镇生活污
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审批[2017]55号),同意石首市乡镇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2、2017年11月21日,石首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
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石政函[2017]54号),同意《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
处理项目PPP实施方案》;同意授权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
构;同意石首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PPP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
论证。
四、 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政府方):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或“石首市住建局”)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121号
单位负责人:鄢志州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是否与公司有经营性往来:无
履约能力分析:石首市住建局为石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有在行政职能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
2、乙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或“联合体”)
(1)联合体牵头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11480258H
住所: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宋海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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