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博世科资讯
2017-10-16 18: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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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6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7-128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璇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赵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赵璇女士继续在公司任职,其具体工作由公司另行安排。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璇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职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7,681股,持股比例为0.09%,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270,145股,高管锁定股67,536股。赵璇女士参与的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赵璇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19年5月29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赵璇女士出具的相关承诺,公司将在其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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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此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宁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赵璇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诚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对赵璇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陈国宁先生通讯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



联系电话:0771-3225158



传真号码:0771-4960252



电子邮箱:chengn@bossc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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