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7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7-020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下午14:30开始。
4、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5日~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号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一
期A12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7年3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53000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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