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博世科资讯
2024-02-22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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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2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或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51,461,814股(含本数),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国控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宁国国控持有公司股份52,198,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99,155,880股所对应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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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宁国国控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1,35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宁国国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国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宁国国控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集团”)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上述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期限自《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受让股份过户至宁国国控名下之日起至以下时点的较早者:(1)委托之日起满36个月;(2)宁国国控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或认购博世科发行股份等方式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29.90%之日。同时,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宁国国控和广州环投集团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的要求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时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有效期至《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时届满,并承诺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1,461,814股(含本数),全部由宁国国控认购,若按照发行上限实施,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宁国国控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660,578股,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31.03%。若本次发行后,宁国国控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29.90%,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终止,宁国国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亦超过本次发行前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宁国国控和广州环投集团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宁国国控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或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完成后,宁国国控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宁国国控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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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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