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
路 101 号公司 1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士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郭士光先生、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祝晓峰女士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5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郭士光先生、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祝晓峰女士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5 票。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通过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2月22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若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51,461,81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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