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浩丰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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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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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0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 年 8 月)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扣非净利润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

第一个行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权期 2023 年度 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 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15% 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行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权期 2024 年度 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 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30% 增长率不低于 24%

第三个行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以 2022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

权期 2025 年度 为基数,2025年扣非净利润 为基数,2025年扣非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50% 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非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考核年度损益影响后的值,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的股票期权若在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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