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环境风险和财务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及子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及运营信息的可靠性与完整性,提高运营和程序效率与效果,促进组织发展战略的实现。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具体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日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业务基础管理、采购供应管理、质量管理、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实物资产控制、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工资费用控制制度、内部监督控制制度。
1、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日常管理
公司先后对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ISO20000-1:2018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证书(CN-IETS 2 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做了年审或证书更新;上述资质证书的取得,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有效运行和质量及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的实现。
3、财务管理
本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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