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南华仪器资讯
2024-04-24 19:38:2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公 告编号:2024-022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9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人。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
措施 2 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3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振, 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文化科林电气等上市公司,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坤阳,202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新三板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签署过泉为科技等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起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项目主要包括紫光股份、艾格拉斯、惠博普、吉林森工、北京文化、泉为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师周振、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坤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