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由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该所”)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其客观、公正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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