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二十六宗诉讼案件及二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其中有二宗诉讼原告已撤诉、二宗诉讼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一宗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一宗仲裁申请人已撤回对公司的仲裁申请,尚有二十一宗诉讼案件及一宗仲裁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2、截至目前,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公司已故原董事长周建灿先生控制的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案均已立案侦查。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一、本次新增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五宗案件的诉讼材料,如下表所示:
案 号 管辖法院 案由
(2018)浙01民初301号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案
(以下简称“杭州中院”)
(2018)皖01民初310号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
(以下简称“合肥中院”) 纷
(2018)渝05民初27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案
(以下简称“重庆第五中院”)
(2018)粤0305民初6035号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案
(以下简称“深圳南山法院”)
案 号 管辖法院 案由
(2018)浙0102民初787号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案
(以下简称“杭州上城法院”)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均已受理。
(二)新增案件的基本情况
1、(2018)浙01民初301号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招商”)向杭州中院起诉被告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中财招商诉称,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公司为该笔借款连带保证人之一。中财招商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逾期本金19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018)皖01民初310号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正”)向合肥中院起诉被告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合肥国正诉称,公司曾与其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灿及周纯为该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因周建灿不幸去世,遂要求其法定继承人被告周纯和被告汪银芳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合肥国正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3、(2018)渝05民初275号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方芳向重庆第五中院起诉被告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方芳诉称,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方芳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4、(2018)粤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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