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正业科技资讯
2018-08-10 16:42:13
  • 点赞
  • 1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10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91,115,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8%)的控股股东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业实业”)计划自公司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20,51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业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业实业出具的《关于正业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正业实业 91,115,417 46.48% 0 91,115,417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不超过】 股本的比例

正业实业 大宗交易 3,920,516 2%

2、减持原因:正业实业拟筹集资金赎回质押股票降低股权质押率;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方

4、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按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业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追加的承诺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正业实业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正业实业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减持承诺

正业实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在不影响正业实业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正业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锁定期,则顺延;

(2)严格履行其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如其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待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3)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正业实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正业实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正业实业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