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蒋岩波,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职务;2009 年 7 月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2016 年 1 月辞去馆长职务,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曾担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保险业协会调解员、康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年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蒋岩波 2 0 2 0 0 否 2
报告期内,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需要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积极查阅
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3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共组织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 2023 年度任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3 年 4 月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岩波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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