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道氏技术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7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4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8,000 万
元。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
金净额为 46,887.20 万元,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3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向特
定对象发行 95,238,09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7.00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795,917.84 元,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29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4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道氏转 02”,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79,209,811.3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164号)。
截至 202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4,706.1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78,167.35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上市后生效。其最新修订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18 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以下简称“融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全部募集资金。
2019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该部分募集资金。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佳纳有限公司、MJMSARLU 作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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