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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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16: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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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6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7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地反映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本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我们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妥适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七、关于确认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薪酬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八、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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