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8]G17035880156号
目 录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
附件: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0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8]G17035880156号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
药”)《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济医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济医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博济医药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博济医药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济医药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济医药2017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蔚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清
中国 广州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9号文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上[2015]161号文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54.2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600.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3.61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4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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