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5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出具的广会审字[2018]G17035880011号《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488,599.5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67,181.0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00,968,133.8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6,504,747.85元。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7年度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发展阶段,在巩固原有主业的基础上,围绕新药临床研究、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新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公司2017年的实际经营结果以及2018年度经营计划和产业布局情况,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2018 年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拟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及项目发展。因此提出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
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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