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或“公司”)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博济医药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
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
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博济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9号文核准,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161号文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54.29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2,600.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3.61万元。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430300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454.29
减:发行费用 2,600.68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 13,643.55
减: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56.62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766.68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博济医药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公
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