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合并
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353,264.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 1,888,935,211.43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 295,199,329.4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公司实际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978,140 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 10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二、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 2024 年进行中期分红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数,且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来公司将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 2024 年中期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4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4 年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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