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丹云)
天华新能资讯
2019-04-22 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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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丹云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5次董事会,实际现场参加5次董事会,应列席2次股东大会,实际现场列席2次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董事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事项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另外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变更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终止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司聘任公司总裁、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各期的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公司总裁候选人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主管及以下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提出专业意见,并对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时掌握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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