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本激励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和提升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相关考核工作,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均为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増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増长率不低于
23%;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増长率不低于
53%;
注:上述净利润増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下同。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
第一个行权期和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相应部分股
票期权份额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待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予以行权。若下一年仍未达到业绩目标考核条件,该部分股票期权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第三个行权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
期权份额将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由职责部门将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股票期权激励期间计划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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