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关于对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 48号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
的公告》以及《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根据公告内容,你公司预计
2017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25%,同时控股股东应城富邦提议“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其中,董事长、实际控制
人王仁宗以及配偶方胜玲实际持有应城富邦 100%股权。2017年 12
月22日,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仁宗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
的倡议;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又披露了王仁宗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说明,并于1月25
日前回复我部:
1.控股股东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知情人以及知情时间、知情阶段,是否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2.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仁宗倡议员工增持后,是否存在知情人在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前进行了股票交易的情形,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3.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仁宗在披露增持计划后,是否已实际增持公司股票,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4.公司业绩下滑但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1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