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6506-1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6506-1号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诚信”)《飞天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飞天诚信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飞天诚信《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天诚信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天诚信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飞天诚信2017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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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清峰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代晓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德军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578号)核准,公司2014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1.00万股,公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6,293.13万元,根据规定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44.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61,849.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6月23日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0146001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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