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琪)
飞天诚信资讯
2018-04-22 16: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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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本人自2015年8月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经2017年3月31



日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相同。



2017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即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至第八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017年3月31日,本人列席《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向股东进行述职报告。



2017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17年1月20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



出具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其他议案,为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二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具《独立董



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7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其他议案,出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2017年9月1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出具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6、2017年10月13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出



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证书>不再续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17年10月26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出



具《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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