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其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其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84,514.90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中兴华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115 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其中,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诉事项无异议。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中审华上年度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鉴于中审华已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审慎研究,公司将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华变更为中兴华。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中审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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