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贺武)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贺武,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工学博士学位,天津大学内燃机国家重点实验室内燃机专业在职博士后、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系博士后。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零碳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科技部中美清洁汽车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专家组副组长、张家口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任期内召开董 任期内出席董事会 任期内召开股 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缺席 缺席
王贺武 16 次 出席 出席 5 次 出席 出席
16 次 0 次 0 次 5 次 0 次 0 次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 1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拟与池州骏智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在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公司董事离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及部分延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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