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3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在公司37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朝琳 兰邦胜 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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