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12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时小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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