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6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1日(周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交
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下午
15:00至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8日(周四),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7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0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丽娟
电 话:0769-22897777-8223
传 真:0769-87882853-8569
邮箱:wanglij@eastups.com
邮政编号:52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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