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7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10时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6号公司3号厂区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凤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梁瑶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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