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扬杰科技资讯
2024-04-21 15:38: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
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