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ST汇金资讯
2024-04-27 0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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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会计师”)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华现已向公司提交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高管留置事项

汇金股份于2022年8月17日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
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因涉嫌贪污罪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 年 6 月 15 日
前,公司对此事项的披露为“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因个人原因自 2022 年 8 月起未出席董事会会议,2022 年 9 月任期届满公司换届选举了新的总经理);汇金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纪委监委《立案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俊超女士因涉嫌受贿罪被采取留置措施。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高管留置事项对汇金股份财务报表构成的影响。

(二)转让子公司的商业逻辑及后续款项的可收回性

2023 年 12 月汇金股份完成对子公司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兴网晟)股权的转让,转让价款共计 24,185.73 万元,其中 12,334.72 万元转让
价款由收购方肖杨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支付。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汇金股
份应收肖杨前述股权转让款包括应收票据 2,500.00 万元(期后已兑付),其他应
收款-股权转让款 11,851.01 万元(依照转让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支
付);汇金股份所属子公司应收云兴网晟应收账款 1,439.59 万元,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5,564.25 万元,上述款项截止本报告日尚未收回合计 18,854.85 万元。我
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公司转让云兴网晟的商业逻辑和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二、 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大华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金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与大华就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及理由进行多次充分沟通、了解,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以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加强对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将持续跟进前任高管留置进展,积极消除此事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3、公司将持续督促交易对手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也将积极关注云兴网晟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做好风险防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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