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8-097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0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光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需公司为上述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相关保证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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