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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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22CDAA20268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网力”)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 XYZH/2022CDAA20259 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对出
具上述无法表示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 持续经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网力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52,382.91 万元;
自 2019 年公司暴露违规担保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资金占用等问题,已连续三年持续巨额
亏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以及违规担保等事项涉及大
量诉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重要资产被冻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正常经营
业务受阻。虽然公司已在其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其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改善措施进行了
充分披露,但因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东方
网力以持续经营能力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 期初余额
本年度公司管理层在按照内部报表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
等进行了清查,并及时进行了多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我们首次承接后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1 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的相关要求对期初余额执行了相应审计程序,受历史原因、管理层变更、核心人员离职及客观条件所限,我们仍未能获取部分期初余额是否对本年度财务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应当进行追溯重述期初数的前期差错是否已经完整,也无法判断上述情况对财务报表期初数和上期比较数据的影响程度。
(三) 审计受限
受东方网力历史原因、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的影响,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对东方网力的部分银行账户、往来款项、收入、发出商品、对外投资、借款、律师等实施包括函证、监盘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前述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各类投资等资产项目存在及计量准确性,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成本费用和负债真实性及完整性认定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 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
公司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以及违规担保等事项涉及大量诉讼,虽然公司管理层对诉讼事项的影响在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必要列报与披露,但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违约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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