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5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1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4月8 日上午9:15 —9:25、9:30 —11 : 3 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交 所 交 易系 统 和 互联 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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