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7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3(050)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
股东江春华、罗新伟、陈显龙、方文及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泽润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 3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其中江春华先生拟转让 1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罗新伟先生拟转让 1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恒华科技”)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江春华先生及罗新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新余高新
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投资”)于 2023 年 7 月 3 日签订了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其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7.60 元/股的价格向泽润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 3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269,800,000 元。其中江春华先生拟转让 1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转让价款 125,400,000 元;罗新伟先生拟转让 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转让价款 144,400,0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总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总 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 变动时间
数(股) 比例 数(股) 比例
江春华 注 1 76,027,137 12.67% 59,527,137 9.92%
罗新伟 注 1 76,404,216 12.74% 57,404,216 9.57%
泽润投资 注 1 69,000 0.01% 35,569,000 5.93%
注 1: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
变动的时间,即交易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注 2: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情况
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及方文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员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截至前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方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9,217,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55%。自前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上述人员累计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所持股份 变动后所持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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