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恒华科技_监管函
恒华科技资讯
2023-06-06 17:24:18
  • 2
  • 1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6-06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方文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23〕 第 63 号
方文:
根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
科技”)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
示,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527,110 股恒华科技股份,你和
一致行动人江春华、罗新伟及陈显龙合计持有的恒华科技股
份由 42.03%降至 36.55%,权益变动比例为 5.48%。 你在与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恒华科技股份的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5%时
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第 2.3.10 条的规定。 请
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2
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 合规
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6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