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8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认真核查,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未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前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431,017,060.95 元(包含公司违规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 3200 万元)由债权人豁免债权代替控股股东偿还金额 2,172,491.61 元后,余额2,428,844,569.34 元已于报告期内按照《重整计划》执行清偿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前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及违规担保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 2021 年半年度末,公司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实际担保 担保期限 是否履
号 余额 行完毕
1 成都天翔环境股 四川嘉博文生物科 1,272.11 2017.6.29-2022.6.28 否
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2 成都天翔环境股 上海傲江生态环境 260 2017.10.30-清偿之日 否
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3 成都天翔环境股 成都汇凯水处理有 699 2018.6.15-2028.6.14 否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2,231.11
2、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的上述担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总额为 2,231.11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
末净资产比例的 3.53%。
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期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已通过司法重整全部解决。
6、公司为上海傲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出现了逾期情况,公司对被担保人无法承担的负债可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们已督促公司及时跟踪被担保方还款进展,并要求公司做好处理预案。
独立董事:唐治、李泉源、许文来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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