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核查意见
蒙草生态资讯
2017-12-11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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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蒙草生态与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11日,为实施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内蒙古山北生



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约双方



发包人: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点



东起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边界,西至包头市界处。



(三)工程内容



该生态建设工程规划范围东起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边界,西至包头市交界处,东西全长120km,南北平均宽3.3km,区域总面积约为400平方公里,主体绿化面积10万余亩。即:施工图纸、现场变更等实际完成的全部内容。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385,381.8938万元,最后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雨萱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村村委会往东800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治理、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上述工程项目的管理运营;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的销售;公园和旅游景区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会展服务;广告业;林木、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企业品牌推广、营销策划(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等需经审批的项目)。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总金额为385,381.8938万元,占蒙草生态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286,050.64万元的134.73%,本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蒙草生态2017年及以后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三)本合同系公司承接的工程施工合同,其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专项意见



华泰联合核查了《中标通知书》、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林业局签署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PPP合同》、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股东签署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股东协议》、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与蒙草生态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蒙草生态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并通过查阅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章程、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核查。



(一)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履约能力



内蒙古山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是为实施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由金草新诚生态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蒙草生态、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6,200万元、3,600万元和200万元共同设立,根据《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股东协议》,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之间差额由项目公司股东通过增资等合理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融资予以解决。在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情况下,项目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蒙草生态的履约能力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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