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东华测试资讯
2024-04-15 20:32: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
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现拥有员工 2000 余名,其中:合伙人 100 名、注册会计师 433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6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