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9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11007 号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信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信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北信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北信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北信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4 月 12 日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7号《关于核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6,6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8元,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6,217.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299,0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6,870,94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6)第0414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106,439,024.2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24,873,916.2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873,474.86元。
2、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8,424,573.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164,863,597.7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69,654,560.8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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