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4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15:00至2019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根据《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推举决定》,鉴于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未能出席主持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成员推举,决定由董事郑康先生出席主持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06月1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53,104,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8,946,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2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4,158,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8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3,654,5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550,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03,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62%。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52,869,47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5565%;反对票207,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1%;弃权票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3,419,04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60%;反对票207,7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3%;弃权票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53,104,97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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