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泰格医药的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至11:00,东方花旗保荐代表人顾庄华在泰格医药公司会议室对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小平先生和曹晓春女士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规范募集资金运作等事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的行为规范、内控制度进行了培训。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泰格医药的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顾庄华 葛绍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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