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9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33.43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13%)的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825,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海同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2,433.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累计减持不超过4,825,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海同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海同华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上海同华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小于5%,本次减持计划如全部实施,将可能使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发生变化。
目前,上海同华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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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