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互联: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联创股份资讯
2018-10-18 1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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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8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互联、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认购弘坤长嘉1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09月29日

3、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208-13室

4、法定代表人:庄科明

5、是否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坤资管)已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备案,备案编号:P1002601。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弘坤资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

上市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除上市公司
过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波动的能力。

(4)合作模式

公司通过认购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成为弘坤1号基金份额持有人,弘坤1号由弘坤资管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基金项下的投资决策,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5)合作期限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封闭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临时开放日。基金的存续期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5年。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基金管理人需及时通知所有基金委托人。如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基金存续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合作事项的决策机制及运行机制

基金管理人独立自主地进行投资决策,委托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基金项下的投资决策,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7)基金名称

基金的名称为弘坤长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销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8)基金规模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弘坤1号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为10亿元人民币,以

(11)出资进度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募集期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募集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发售情况延期或提前结束。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2)退出机制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公司可通过基金份额赎回或基金终止确认实现退出。

(13)会计核算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的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基金财产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计账单位为元。基金财产的会计核算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执行。

(14)投资方向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主要以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方式)投向园区建设、金融、冷链物流、医药健康、先进制造等行业非上市公司股权。资金闲置期可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类产品(如货币基金等)等。

(15)收益分配机制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2、专业投资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基金份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弘坤1号基金份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旨在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有效发掘投资机会,通过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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