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认购弘坤长嘉1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前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旨在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有效发掘投资机会,通过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德建 王娟 李荣林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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