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9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担任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创互联”、“上市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南证券对联创互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部分限售股解禁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一)限售股份发行情况
2015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齐海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96号),核准联创互联向齐海莹发行11,161,157股股份、向李洪国发行5,820,106股股份、向周志刚发行10,897,358股股份、向王璟发行2,924,187股股份、向宁波保税区鑫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47,9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联创互联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698,4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向李洪国发行11,264,625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6月15日,联创互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6月12日完成权益分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募集配套资
2015年7月1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之新增32,411,96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15年7月30日上市。2015年8月3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之12,722,45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15年8月17日上市。上述新增股份中李洪国、齐海莹、周志刚、王璟、宁波鑫歆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李洪国 17,117,076
2 齐海莹 11,182,287
3 周志刚 10,917,989
4 王璟 2,929,724
5 宁波鑫歆 1,550,841
合计 43,697,917
(二)后续股份变动情况
2016年5月25日,联创互联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7股。2016年6月8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
本次限售股东转增前后持有公司限售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名称 转增前限售股份总数(股)转增后限售股份总数(股)
1 李洪国 17,117,076 63,333,181
2 齐海莹 11,182,287 41,374,462
3 周志刚 10,917,989 40,396,559
4 王璟 2,929,724 10,839,979
5 宁波鑫歆 1,550,841 5,738,112
合计 43,697,917 161,682,293
易对方的锁定期及相应的解禁安排,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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