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联创股份资讯
2024-06-28 2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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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执行注销的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数量为 26,276,02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4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95,245,139 股变更为 1,068,969,119 股。

2、上述股票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注销股票的基本情况

1、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鲁 03 刑初1 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孔刚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被告人高胜宁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三)被告人王耘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四)被告人黄炯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五)被告人叶青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所犯非国家人员行贿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六)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孔刚、高胜宁、王耘、黄炯、叶青违法所得现金及股票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22)
鲁刑终 354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及 2023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刑事诉讼事项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

2、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执行进展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鲁 03 执 1578 号之一】,公司已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划转高胜宁、晦毅(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 44,222,451 股,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专户。

3、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已追回的高胜宁、晦毅(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44,222,451 股联创股份股票和正在追回的晦宽(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26,276,020 股联创股份股票予以注销。待追回股票全部执行完毕,公司将一并办理减资及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追回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股票的注销手续、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完成高胜宁、晦毅(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的 44,222,451 股公司股票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2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26,276,020 股联创股份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该等股票已于近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注销股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9,02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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