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43:联创股份关注函
联创股份资讯
2024-01-26 17: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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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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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5 号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
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增资公告》),你公司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投”)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北京信投对你公司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进行增资,累计金额不超过 3.8 亿元。2024 年 1月 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拟以 1.43 亿元受让北京信投持有的华安新材 9.99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安新材 100%股权。2024 年 1月 2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补充公告》称,截至 2019 年 12 月,华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惠通股权投资款共计 8,888 万元。经双方再次协商一致,
本次投资款 8,888 万元占华安新材 9.999%股权。公司及公司管理层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不知情且未参与北京信投惠通公司的经营、融资等事项。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1. 《增资公告》显示,《备忘录》约定,华安新材参照
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规范运作,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9,000 万元、11,000 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华安新材上述增资事项的背景,《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有关约定的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并结合相关协议具体条款、退出机制等说明如华安新材未完成协议约定条件的后续安排,相关条款设置是否合理,并报备相关书面协议。

(2)请说明华安新材上述增资事项中的投前估值、确定方法和依据,有关估值金额是否在《备忘录》中予以明确,如否,请说明具体明确时间和方式,并报备有关证明材料;结合华安新材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水平等说明北京信投实际增资时华安新材估值的合理性。

(3)请说明北京信投增资华安新材的资金来源,有关资金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实际增资完成时间,你公司对相关进展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

2. 请你公司说明本次受让北京信投持有的华安新材股
权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华安新材近年来业绩、发展趋势、基
本面等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同时结合相关估值依据、评估方式、华安新材 2019 年来股权转让或增资中估值及变化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3.请你公司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与北京信投就华安新材股权交易事项是否存在除协议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安排,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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