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 979 号(华安新材)2 楼
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具体投票
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 979 号(华安新材)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下为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
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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